丰盛古镇网
标题:
男子公务员面试得高分太激动 开车撞树吓死人
[打印本页]
作者:
闲适清欢
时间:
2012-5-18 12:48
标题:
男子公务员面试得高分太激动 开车撞树吓死人
【
编者按
】:江苏响水男子路某因公务员面试考试得了高分,心情激动驾车撞上路边大树,致使在树上睡觉的陈某受惊吓突发心脏病死亡。5月16日,经响水县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路某赔偿原告陈某家属各项损失6万元。
c17915b5c8776ba7de13356b28ebd212.jpg
(65.89 KB, 下载次数: 332)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2-5-18 12:47 上传
中新网盐城5月16日电 江苏响水一男子参加公务员面试考试得了高分,结果心情激动驾车撞上路边大树,致使在树上睡觉的人受惊吓死亡。经过响水法院不断的调解,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
2012年4月28日下午,刚刚获得公务员省考面试高分的路某兴冲冲地驾车回家,由于心情过于激动,不慎撞上路边大树,致使正在树上午睡的陈某当场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并非死于树上摔落,而是车撞树时造成陈某突发心脏病死亡。
事后陈某家属起诉至响水县人民法院,诉称陈某虽患有心脏病,但身手依旧灵活,经常爬树采桑,事发当天下午采完桑叶躺在树上睡午觉,不料路某驾车撞树致使陈某当场死亡,路某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路某辩称自己驾车撞树是事出有因,当他发现车辆偏离路道时,如不选择撞树让车强行停止,则很可能冲进路旁不远的小河内。陈某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还在树上睡觉本身就属于危险行为,被告无法预见和防范,因此这起交通事故应该属于意外事件,不应由被告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突发死亡与路某的撞树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鉴于交警部门对该事故无法定性,考虑到此案被告无主观故意,且对树上睡人的情况确实无法预见,于是决定争取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此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双方无余纠葛。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谷华 启东 宏轩)
●
【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
特别声明
】:未经本站同意,不得下载该网站文字资料和图片,并用作他用。本站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
【
杨燮林
上传
更多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这里
】
□
【
温馨提示
】本文最初发表于“
丰盛古镇论坛
”。“
丰盛古镇论坛
”随着
丰盛古镇
的开发脚步而诞生。挖掘丰盛历史文化,推进古镇旅游发展。欢迎大家来注册!欢迎大家来发帖!欢迎大家来拍砖!【注:"古镇文化"板块下面的子版块”银杏树下“真诚欢迎广大师生来发表习作,文学发烧友来发表作品。
●
【
丰盛古镇
论坛
】
--
丰盛人的心灵家园。关注家乡发展,促进古镇开发。欢迎您坚持关注本站,尽力提供相关讯息,努力发帖。
欢迎光临 丰盛古镇网 (http://www.fengsheng.cc/)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