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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向镇建环办提交书面申请;
二、接到申请五个工作日内,镇建环办会同村(居)书记(主任)、社长、木洞国土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并做好记录;
三、镇建环办将实际情况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待领导审批同意后,指导农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若未通过审批,由镇建环办向农户解释说明,并驳回建房申请。
四、申请建房人自行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全部),原房产证复印件。
五、农户建房申请表,由社长签字并盖私章,村主任签署详细意见并加盖公章,村委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建环办经办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六、农户领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由建环办工作人员放线、定桩方可开始施工。
七、农户按规定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楼层,同时必须按场镇外风貌改造风格(坡屋面、瓦架子、黄色墙体)进行外立面改造,经国土所、建环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办理产权。超面积、超层高、不进行立面改造的一律不办理产权。
(丰盛镇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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