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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詠恆の垨堠 于 2015-2-3 21:08 编辑
2015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为了大家有个安全快乐的春节,今年2月18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何内平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总量为706个。其中,主城限放区域临时零售点为74个,农村常年燃放区为632个,比去年下降9%。目前,全区计划备货总量约7万件,能够满足市民燃放需求。
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为:车站、码头、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场所;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及学生宿舍场所;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南泉街道办事处辖区,界石镇城区内的棚户区及其他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旅游风景区及林场等易引发火灾的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南泉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市、区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何内平指出,2014年全区未发生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的成绩值得肯定,今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举措,突出重点,全力抓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会上,有关单位代表还与区政府签订了本年度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帖子来源——巴南网 新闻发布时间: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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